融发·菁英汇项目商品房营销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0 17:20 来源:长沙融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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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天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融发·菁英汇项目商品房营销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融发·菁英汇项目商品房营销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Z-CG-2024002

3、采购项目预算:24.00万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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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备注:本磋商文件内“近三个月”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律事务执业要求,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应组织不少于3名律师的服务团队,团队律师:①均需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及律师执业资格证;②均需执业3年或3年以上,且至少近三年律师年度考核记录均为合格;③均需有代理过房地产纠纷案件且胜诉的记录(以委托代理合同及生效判决文书作为认定依据);④均需服务过房地产项目,能够独立解决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及材料审核,并提出切实建议(可选择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售价及其他内容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3月21日起至 2024年3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联系电话)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联系电话)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hunanzhongzhen@163.com(指定邮箱)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视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代理机构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对发来的登记资料进行核实。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未提交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2、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免费发送,请办理了投标登记手续的供应商及时查阅和下载,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41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99号香芙嘉园1栋11楼11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湖南天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731-8624372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暮南路40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金芸

电话:1387491214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